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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印发实施

《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印发实施  新闻资讯  第1张

  为促进全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指南》)。


  《管理指南》首先为设立培训机构列出了一系列“门槛”。除了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体育器材和场地之外,设立培训机构还需要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管理指南》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在场所设施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培训场所应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适应的场所空间;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在安全保障方面,《管理指南》规定,培训机构办学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达到一系列相应要求。此外,鼓励培训机构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在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以及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上,《管理指南》明确,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应持有以下6种证书中的至少一种: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省级(含)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与此同时,培训机构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在收费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


(监管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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